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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.85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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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.85万元
发布日期:2024-07-29 11:49    点击次数:116

(原标题: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.85万元)

金融界消息,近日,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被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.85万元。

根据公告内容,该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。经过进行详述。

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构成了消防违规行为。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.8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作者:天眼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