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.85万元
(原标题: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.85万元)
金融界消息,近日,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被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.85万元。
根据公告内容,该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。经过进行详述。
佛山市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构成了消防违规行为。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.8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